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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 09:01:52 | 查看: 1312| 回复: 1
  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昨天,刑法修正案(九)经十二届全国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增加规定了可以终身监禁的措施。

  这也就意味着,从今年11月1日刑九正式实施日开始,因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缓者,减刑至无期徒刑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假释。

  贪污犯罪判死缓不能再提前出狱了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犯罪的处罚做出修改: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修正案中还明确,有上述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其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也就是说,贪污犯罪判死缓后,除非身患严重疾病申请“保外就医”,其他情况都不能提前出狱,得“把牢底坐穿”。

  全国人律委员会曾对这一修改解释,这一规定将防止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减刑等途径出现服刑期过短的情形。据了解,在此前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中,曾出现有的罪犯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等现象。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标准改为“数额+情节”

  另一项改变是,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从此前“1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不满5000元”4类贪污数额分别列出刑罚,改为贪污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并且量刑时还需兼顾考虑情节严重程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曾表示,以前的标准已跟现实严重脱节,过去10万元就是很高数字,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10万元已经不是很高标准。

  昨天,全国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介绍说,这一设计,更符合实际情况,将能更好地做到罪刑相适应。

  行贿犯罪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对贪腐的惩处上,刑法修正案(九)还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

  现行刑法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的,可以减轻和免除处罚。而刑法修正案(九)中则进一步从严:被追诉前主动交代的,一般只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只有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打击行贿犯罪,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对遏制贿赂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臧铁伟还介绍说,刑九中还加强了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增加规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

  刑九看点

  再减少9个适用死刑罪名

  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修改,取消死刑。我国现有适用死刑的罪名55个,取消这9个后尚有46个。

  嫖宿幼女罪取消

  废除嫖宿幼女罪,相关行为依据罪论、从重处罚。

  惩治失信背信行为

  将修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规定,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增加组织等犯罪

  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猥亵罪客体扩大到男性

  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并加大对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律入刑

  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删去原来规定的免除处罚。

  细化“扰乱法庭秩序罪”

  明确“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四类情形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罪,取消了此前“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模糊表述。

  历程

  刑法修正案(九)三次审议历程

  据新华社电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订后的刑法自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回顾三次审议,这部广受关注的法律修正案吸纳了哪些立法意见?经历了怎样的调整和完善?

  草案一审稿

  减少9个死刑罪名、贪污量刑“数额+情节”、代考和网上造谣传谣入刑

  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草案一审稿对刑法作了重要的修改完善。其中惩治网络犯罪、合理减少适用死刑、为反腐败提供法律支持等多处修改让人眼前一亮。

  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要求严惩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此,草案一审稿涉及对行贿犯罪的处罚条款中,多处增加了处以罚金的内容;同时,将贪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具体数额的规定改为视“数额+情节”情况而定,以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好地做到罪刑相适应。

  来自各方的意见指出,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很大、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谣言,有必要纳入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对构成犯罪的网络谣言予以惩治。草案采纳了这一建议并作出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以刑责。

  同时,按照中央精神以及参照减少死刑适用的国际趋势,草案一审稿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等9个死刑罪名。此外,草案增加了组织、替考等犯罪。

  草案二审稿

  加大对恐怖活动惩处力度 收买被拐儿童不免刑责

  根据会组成人员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草案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对有关恐怖活动犯罪,危险驾驶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绑架罪,邪教犯罪等作了修改补充。

  根据恐怖活动的特点规律以及符合当前反恐斗争的实际,草案二审稿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等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

  人民群众对拐卖儿童犯罪深恶痛绝,有意见指出,这种犯罪屡禁不止与买方市场需求有相当关系。为此,草案二审稿针对“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删去了草案一审稿中“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表述。这也意味着收买被拐儿童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机动车超速、超员导致惨重交通事故以及“医闹”等不良现象,草案二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医闹”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均处以刑罚。

  草案三审稿

  取消嫖宿幼女罪、暴力袭警从重处罚、重大贪污或终身监禁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三审稿又做出了一系列修改:

  对于社会要求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呼声,草案三审稿作出回应,取消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在加大惩治贪腐力度方面,草案三审稿则再出大手笔,规定对重大贪污罪犯可采取终身监禁。草案规定,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吸纳有关意见后,草案三审稿对扰乱法庭秩序罪有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删去了二审稿中争议较大的“兜底条款”,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适用扩大化。同时,草案三审稿针对袭警行为增加了规定,以更好震慑和预防犯罪,规定暴力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提交表决通过的草案,再次根据审议意见修改了关于惩处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条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今后一律不能免除刑罚。深圳网络营销公司八方网络www.szbfw.com
发表于 2015-12-6 20:04:37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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